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近日,郴州市对城乡居民生育待遇政策进行调整,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的产前检查费用给予补助,最高补助标准达600元。
在市第四人民医院,怀孕31周的李娟正在申请我市最新推出的城乡居民医保产前检查补助。在医护人员的耐心指引下,李娟仅用半小时就完成了生育备案登记、开具产检处方单等报销流程。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医保科副主任 龙诗琪:郴州市居民医保孕妇,含市本级,苏、北两区,各县城,都可以享受这项报销。产前检查最高补助标准为600元/人,孕妇满14周,持身份证就可以到医院产科门诊生育备案登记处登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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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申请审核通过后,医院会根据孕妇问诊情况,一次性开出600元的产前检查项目,其中包括胎心监测、脐血流等。孕妇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产检项目,所有项目可一次性使用完或分多次使用。
从2月16日开始,市第四人民医院正式实施该项城乡居民医保产前检查补助政策,不到两天时间,有就30余名孕妇享受到该项福利。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产科护士长 副主任护师 吴江萍:我们也会提高我们的医疗服务质量、简化流程,提高广大孕妈妈的就医体验。
郴州广电融媒中心报道
记者:欧萃娇 李洋铭
编辑:罗晗敏
二审:袁俊杰 何璇
终审:王首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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