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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正式印发湘江新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
作为新区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权限和推进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新区管辖范围分为直管区域、托管区域和统筹区域
长沙晚报1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汝兮 肖芳 通讯员 谈玉璜)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湘江新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三定”规定作为新区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权限和推进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此次“三定”规定新区管辖范围分为直管区域、托管区域和统筹区域。其中,直管区域包含岳麓区全境;托管区域包含望城区白箬铺镇和白马、雷锋、金山桥、黄金园4个街道;统筹区域作为湘江新区的政策协同区,包含宁乡经开区、望城经开区、宁乡高新区、湘潭九华片区、岳阳湘阴片区以及湘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宁乡和望城其他区域。
市委副书记、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岳麓区委书记谭勇表示,将以“三定”规定的印发为契机,认真统筹新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项目推进等工作,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新区最重要的工作,推动主导产业集群化发展、产业园区专业化发展、市场主体高端化发展、数字经济融合化发展,切实加快产业项目建设,促进投资稳定增长,以一地一域精彩为全局全域添彩。
据悉,此次印发的“三定”规定,明确了湘江新区的功能定位,确定了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湘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授权(委托)行使完整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及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主要负责管理区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事务,统筹管理直管区域和托管区域的社会管理事务。对管辖区内,需要以属地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以属地党委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名义依法行使。湘江新区的政策协同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事务主要由各属地党委和政府负责。同时,赋予湘江新区对湘潭九华片区、岳阳湘阴片区行使相应的市级和省级部分经济管理权限。
关键词: 湖南湘江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