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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张家界1月9日讯(永定区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杨皓)1月9日,笔者从永定区医疗保障局获悉,当天下午永定区完成了首笔新冠感染患者门诊医保报销结算,实现了对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70%报销的专项保障。
据了解,永定区医疗保障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按照“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通知,从1月8日起,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同时,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该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下一步,永定区医疗保障局将提升医保保障能力,优化医保经办流程,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关键词: 国家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