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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石绍辉 记者 王义正 花垣报道
“这个项目没有问题,干部做得很好,要给他们充分肯定。”近日,花垣县龙潭镇青龙村群众代表在该公示栏前,监督查看一个项目工程公示公开情况,满意地谈论。据了解,在建设清廉乡村过程中,花垣县纪委监委督促辖区230个村(社区)把项目资金晒在阳光下,防止干部“腐败变质”,促进村务清清爽爽。
集体商议,事前“晒”事项。组织吸纳自然村负责人、村民代表成立3-5人的自然村村务协商议事会,对即将实施的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党务、村务等群众最关心的自然村一级事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标准、资金额度、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晒”出来,进行集体研究讨论,达到事前监督的目的。
跟踪监督,事中“晒”流程。督促村(社区)两委将重大事项办理流程和过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结束,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公示公开,防止“一贴了之”,确保群众对公告公示看得到、看得懂,让广大村民及村民监督委员进行跟踪监督。
公开质询,事后“晒”资金。探索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簿制度,督促村级财务须以老百姓看得懂的方式,在项目结束后,将资金实用流水账在村权监督月例会上接受公开质询。
一年来,全县230个村(社区)公示公开项目工程321个,公示工作流程231条,接受公开质询8场次,切实让村务、党务和村账“晒”在阳光下,压缩“腐败”空间,促进村务清清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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