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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里川
9月7日,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有家长反映,其孩子在课堂上被老师伤害致孩子需要进行开颅手术。9月7日下午,岳麓区教育局通报该事件:涉事教师系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这一通报表明两点:一是此前网传小学生被老师打伤、情况危急一事属实;二是从法理上说,此事还没有结束。
近年来,教师体罚、打伤学生的事件并不鲜见。相比而言,此事件在行为“烈度”、造成的后果、对师德的违背等方面,都堪称“典型”,因而激起的愤怒情绪可谓四溢。当然,对于家长所言,尚待相关方面调查核实。
由于各方均没有指出涉事教师作出伤害行为的具体表现,是恶意惩罚,还是一时失手,这一点值得深追。但无论如何,如此人神共“惊”的行为,唯有严肃依法依规惩处,方能给孩子和家长、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冲动是魔鬼,当一名教师不是以德服人,而是以“钢尺”服人的时候,就已经铸成大祸。此事件再次暴露出学校管理、教育部门督导等多方面的问题,值得认真反思。(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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