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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8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李果)7月31日,省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22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情况:全省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6.5%。
(新闻通气会现场。通讯员 摄)
从出庭应诉数量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普遍提升。通气会介绍,2022年,全省法院共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4228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应诉401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调查询问1117件,参与案件协调化解741件。与2021年相比,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应诉和参加调查询问等案件增加2802件。从地区分布情况来看,全省各地经人民法院通知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达到90%以上,较往年有明显提升。
从行政管理领域看,全省法院制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的案件所涉行政管理领域较为集中,自然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数量较多;从涉案行政行为看,被诉行为类型相对集中,排名前五的行政行为类型依次为行政征收或征用类案件、行政确认类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行政处罚类案件及行政登记类案件;从出庭应诉负责人层级比例看,基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占比较高,县市区及乡镇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占全部出庭应诉案件数的80.8%。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设,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方案》,统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认定标准和计算方式,实现全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省绩效考核、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等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压实出庭应诉主体责任。同时,为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积极性,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方案还明确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调解和解并实质化解争议的案件视为已履行出庭应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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