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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日讯(通讯员 侯琼星 李何琛)一人兴善,万人可激。7月31日,安仁县举行见义勇为英雄罗范春先进事迹报告会,县委主要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安仁县志愿者协会、禁毒协会、仁城救援队等志愿组织负责人,学生代表,群众代表200余人参加报告会,现场聆听英雄奋不顾身救人的感人事迹。
罗范春用质朴的语言分享了见义勇为的过程和感悟,他的同事、朋友也现场分享了他的先进事迹,参会人员纷纷被他舍己为人的精神所感动,感受到榜样的力量,会上罗范春被授予“安仁县志愿者形象大使”荣誉称号。
罗范春是安仁县龙海镇官陂村人。6月23日,罗范春经过广东省肇庆市中山附属医院后面的吉庆大道大桥时,发现有人跳河,罗范春立即跳下桥面入河救人。吉庆大道大桥离水面高20多米,长约1千米,女子从桥中段跳下,距离两边河岸都较远,由于该女子不配合救援,救援过程异常艰难,罗范春在水中奋力施救约半个小时,因体力不支无奈返回,凭借最后一口气游到岸边后陷入昏迷。后被赶到的当地民警送往中山附属医院抢救,苏醒后罗范春的第一句话就是:“人被救起来了吗?”。其实这并不是罗范春第一次救人,他18岁的时候,也曾在老家一条河里勇救1名落水儿童。
罗范春救人事迹经媒体报道后,他舍己救人,英勇无畏的英雄事迹感动社会,在家乡安仁县引起强烈反响。安仁县委书记王洪灿得知他的英勇事迹后第一时间率队赴肇庆市鼎湖区罗范春的家中看望慰问,盛赞他是46万安仁儿女优秀品质的典范;7月11日,罗范春回到家乡,安仁县举行见义勇为英雄欢迎会,还成立了见义勇为英雄罗范春工作室。
罗范春两次救人事迹,是勇气,是善良,是新时代文明积极向上正能量的体现,是安仁县精神文明建设丰硕的成果,更是安仁县“仁爱之城”一张闪亮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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