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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湘潭市雨湖区法院执行干警赠送锦旗。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伍小强)6月15日,申请执行人苏某来到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将两面印有“为人民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警德高尚仁心助民”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队手中,以此表达感谢之情。
严某欠付苏某30万元债务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对被执行人严某名下的财产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根据申请执行人苏某提供的线索,法院核实发现严某有转移资产,妨碍执行、逃避执行的嫌疑。2019年10月至11月,司法警察配合执行法官,加班加点多次出动警力寻找严某的下落。找到严某后,严某面对即将要被拘留,当场偿还了5万元债务,承诺分期履行剩余款项,该案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终结执行。
严某在履行完第1笔款项后,就再未继续履行和解协议并又一次下落不明。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继续加大力度对被执行人严某财产进行寻找和调查,最终发现了严某的房产线索。该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实际所有权人为严某。之后苏某提起撤销权之诉,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该房产所有权属于严某。
执行法官迅速查封了涉案房产,启动了房屋拍卖程序。司法警察大队全力协助执行,现场调查,粘贴腾房公告,维持现场安全秩序等方面多次出动警力,房屋得以成功挂网拍卖。眼看法院动了真格,被执行人严某再也坐不住了,主动联系到申请人执行人苏某,一次性偿还了剩余的债务及利息共计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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