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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3日讯(通讯员杨超张睿婕)“以们我们村垃圾收集亭太少了,没想到在乡村振兴月例会提出增加垃圾收集亭的建议后,几天时间新垃圾收集亭就建好了。”6月12日,伍家桥村三组组长王义强望着新建投用的垃圾收集亭感慨。
自去年4月份以来,芦洪市镇在全镇38个村(居、社区)推行乡村振兴月例会,月例会以“定时间不定地点、定主体不定议题、定组织不定方式”的“三定三不定”方式,做到了下有反映、上有回应,开出了实效。
定时间不定地点。一方面月例会采取固定会议时间的方式,放在每月月初召开;另一方面召开地点可以在任何地方,村民家中、田间地头都可以开会,充分让群众成为主角。
定主体不定议题。按照“9+X”模式确定参会人员,“9”即村“两委”人员、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议事会成员、两代表一委员、驻村工作队员、乡贤和乡镇联村领导,“X”即议事事项涉及的利益群众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月例会的议题则多种多样,人居环境整治、村级“三资”管理召开,还可以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召开。
定组织不定方式。由村“两委”负责,区分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会前确定议题以及具体事项内容,建立“议题清单”;会中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解决议题中所涉及问题形成“决议清单”;会后对各类事项进行办理解决形成“议定事项办理清单”。月例会的参会方式则灵活多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座谈会、茶话会等方式组织,尽量避开农忙时间,尽量方便群众参加。
“三定三不定”让乡村振兴月例会促使芦洪市镇走出一条接地气、惠民生的乡村治理新路子。去年4月至今,该镇共召开乡村振兴月例会580次,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3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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