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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谢兴苗
5月5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采用“活封”方式,妥善执行一起因委托帮扶合作协议履行产生的纠纷案件。
执行法官来到企业厂房,负责生产的管理人员不停念叨道:“法官,对于欠款我们正在努力偿还,经历几年的疫情,企业正处在恢复期,看有没有啥好办法能够让我们不用停工……”
考虑到如若对其一封了事,无异于“杀鸡取卵”,将导致企业陷入“停摆”状态,“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增加被执行人的“造血功能”,利用法院查封的财产生产出更多的价值,便于及时偿还申请人的债务,执行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一致意见后,遂决定采取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活查封”措施。即对机械设备进行查封的时候,坚持物尽其用的原则,查封期间允许被执行企业继续使用、保管机械设备,但要积极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尽快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通道法院“活”查封、“巧”处理,既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又降低了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为被执行企业争取了履行义务的时间和空间,取得了双赢。
下一步,通道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工作理念,在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被执行企业灵活采取强制措施,以实际行动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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