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2月14日讯(记者 贺卫玲)近日,长沙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了统筹、形成了合力。
长沙市作为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试点项目承办单位,将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日常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见效。今日长沙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为四类管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中央、省、市“双减”决策部署,长沙市“双减”工作有序推进,学科类培训机构得到了有效规范治理,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肯定。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于缺乏设置标准、管理职责不明晰、监管措施难执行等原因,成了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在此背景下,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强化统筹,出台《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为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和其他类四种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并按照“统筹推进、分类管理,分组负责、以县为主,联合监管、协同治理”的总体原则进行联合监管。
《指导意见》注重厘清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的主要事项,细化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管的具体职责分工,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的依据,具体职责分工包括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处理、安全监管、无证办学处置等五个方面内容。
筑牢监管防线,确定三种长效机制
《指导意见》为切实筑牢监管防线,确定了三种长效机制。
建立常态沟通机制。落实“双减”工作协调机制,教育、体育、文旅广电、科技、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工作联系群,定期进行沟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商议解决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监管等问题。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教育部门牵头建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基本信息、信访投诉、日常监管、安全管理等工作台账,将信息在部门之间共享;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在工作台账上进行更新,确保台账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各部门之间信息一致。
建立争议处置机制。建立由“双减”协调小组统筹的争议处置机制,一般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双减”工作专班讨论解决,专班无法解决的问题或者特殊情况上报协调小组,由协调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议讨论解决。区县(市)层面存在的争议,由区县(市)“双减”协调小组统筹处置,若区县(市)层级无法解决争议,按程序报市“双减”协调小组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