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实际行动践行公益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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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鲍静
“刘律师为我们解决了不少疑难问题,我们很感谢他。”“听了刘律师讲的普法课程,让我们对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出现问题也不担心不会解决了。”……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的老百姓这样评价道。
老百姓口中的刘律师是北京博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列,2018年至今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其中,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他在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开展志愿服务;2019年7月至今,在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开展志愿服务。5年以来,刘列在服务地积极开展各类工作,多次走进学校、企业、工地和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群众答疑解惑,深受当地老百姓喜爱。
2021年10月,家住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寨镇祥冲村的村民杨某某,因别人拖欠其装修工钱,来到新晃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新晃侗族自治县法援中心指派刘列承办此案件。
刘列在杨某某讲述案件中得知,新晃侗族自治县某包子铺需要装修,包子铺的装修原本承包给了蒋某某,蒋某某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杨某某,杨某某用15天左右时间完工,完工后蒋某某一直未支付杨某某分包工程的钱,装修费用共计1.2万余元。4个月后,蒋某某支付杨某某工程费用8000元,剩余尾款写了欠条,并承诺随后支付。直到2022年5月,蒋某某也没有将剩余尾款结清,杨某某打电话催款时,蒋某某明确告诉杨某某没有钱支付尾款。
为此,杨某某非常气愤,他的生活本不富裕,迫于无奈,希望通过维权要回工程尾款。
为尽快解决问题,刘列向蒋某某释法明理。最终,蒋某某将杨某某的尾款结清,该案得以解决。
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刘列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服务期间,工人杨某岩2020年3月起为某公司老板贺某某承包的高速公路工地修建附属工程打工,前后工作一月有余,劳务费5000多元,完工后没有结算费用。2021年1月,贺某某为杨某岩出具欠条,称延后结算费用。2022年3月,杨某岩多次讨要劳务费未果,一气之下将贺某某诉至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请新晃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将案件指派给刘列办理。
刘列拿到案件后,结合法律知识和案例尽力劝说,最终贺某某结清劳务费,双方达成和解。
事后,杨某岩为刘列送上锦旗,上面写着“优质服务 律师典范 尽心尽责 为民解忧”。
刘列热爱公益事业,他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看到‘1+1’行动通知后我果断报名参加,在服务地一干就是5年。5年里,无论刮风下雨,白天黑夜,只要老百姓有需求,我都会尽心尽力帮其解决问题。”(鲍静)
责任编辑: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