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哪怕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和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同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作为家长也承担着对孩子们交通安全教育的一份责任。2023年春季学期已经开始,为给孩子们提供平安和谐的学习环境,请您协助并引导孩子做好“开学第一课”以下内容:
1、教育孩子步行时走人行道,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灯,横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在机动车道行走、嬉戏、打闹,不翻越街道中间或两侧的护栏,不扒乘行驶中的车辆。
2、教育孩子乘坐公交车时,自觉做到文明乘车,有序上车,不拥挤、抢座、打闹,不随意与驾驶员闲谈、嬉戏,不将头、手伸出窗外等,确保乘车期间人身安全。
3、教育孩子不乘坐“三无”车辆上、下学;不乘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况较差等不规范车辆;不坐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
4、家长接送学生时,务必在学校指定的接送地点,并将车辆有序停放,接送学生后尽快离开,不要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正常交通。骑行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家长和学生都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和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
5、家长在驾车外出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教育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树立文明交通理念。
6、家长要切实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与学校老师密切联系,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
7、如发现有驾驶无证、无牌、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和有超员、超速等违法现象的车辆接送学生,希望您能及时向交警、交通等部门举报。
孩子们的平安健康是我们的共同目标,让我们携手撑起一把交通安全“爱护伞”,为孩子的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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