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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上午,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发布会上,提出“稳增长20条”。
记者注意到,在稳定房地产领域投资里面提出:可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购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满足各类群体租赁住房需求。
实际上,长沙在2022年即出台了相关政策,去年10月,《长沙市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购建公租房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该政策提出,按“购建并举”的思路,公积金增值收益每年安排资金不少于5亿元。“十四五”期间筹集资金总量不少于25亿元,以购为主,购建公租房不少于5000套。
长沙一不愿具名的地产业内人士表示,“大概率采购会优先国企开发的保障性住房”。该政策可见政府的诚意,毋庸置疑的是,此政策对滞销的小户型住宅公寓有直接的利好作用,对城市偏远项目也有一定的帮助。但就当前来看,采购的范围和户型,以及要求不是很明确。
在润和翰文府项目营销总监伍显看来,拿出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来收购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有自销压力的项目去化来说,是积极的。再者,或将降低土地拍卖中要求房企自持物业、公租房建设的指标,有利于土地的摘牌率。另外,加大租赁住房的投入,在稳定有租房需求市民的同时,也利于其后续在长沙安家置业。
未来,长沙将通过集中购建公租房,打造高品质公租房社区,做优增量,创造公积金增值收益集中购建公租房“长沙模式”。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关键词: 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