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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对部分私自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进行调查取证。
红网时刻新闻1月21日讯(记者 肖依诺 郭薇灿)岁末年初,年味渐浓,烟花爆竹也随之进入销售、燃放旺季。然而烟花爆竹市场鱼龙混杂,许多商家为牟利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所销售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甚至有三无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燃放和消防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针对这一现象,郴州市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主线,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第一时间对部分未经审批存在私自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经营行为的商户进行调查取证,并依职权向永兴县应急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安全监管。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并牵头联合相关行政主管单位于1月19日下午开展了一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县检察院应县应急管理局邀请参加了该行动,并进行全程监督。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5辆、执法人员60多人,重点对县城区的小超市、副食店、香烛店、百货店等无烟花爆竹经营资质的商户进行走访排查,共排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和各类商铺、摊点220多个。排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多家无烟花爆竹经营资质的副食店、百货店非法向消费者出售烟花爆竹,且部分产品系小作坊生产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不达标、杀伤力较大,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取缔了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店和摊点28个,收缴烟花爆竹150多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2起,除30多箱烟花爆竹被留作物证暂时扣押保存外,其余120多箱均被依法集中销毁。
行动中,检察人员针对部分商户违法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情况,及时向其进行释法说理,既让其知晓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做到合法经营,也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八号检察建议”宣传讲解贯穿到检查全过程。同时积极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切实维护好自身及他人安全和合法权益。
下一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将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安全生产领域问题,持续发力,切实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加强与应急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凝聚多方合力,着力将“八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为永兴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关键词: 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