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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师范大学发布2023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生定于1月9日(周一)开始放寒假。按照错峰开学的原则,春季学期本科生定于2月13日(周一)报到注册,研究生定于2月14日(周二)报到注册。所有学生2月15日(周三)正式上课。
全体教职工1月9日(周一)开始安排轮休。
幼儿园2022年12月31日(周六)放假,2月10日(周五)幼儿报到;附属小学2022年12月31日(周六)放假,2月4日(周六)学生报到;附属中学1月8日(周日)放假,2月5日(周日)学生报到。
通知要求,放假前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校园进行一次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春季学期开学前,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学生寒假期间原则上不留校,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的,须严格按程序审批。学生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后勤部门要妥善做好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寒假已离校的学生,未经学校审批同意,不得提前返校。
寒假期间学校图书馆暂停开放阅览、自习和图书借还,网站与数字资源全天候开放,具体安排图书馆另行通知。学校运动场馆,各学院资料室、实验室等按相关要求做好安排。
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学校将及时在校园网公布。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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