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民谢女士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求助称,几天前她偶然发现自己65岁的母亲购买了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份保险。令她感到意外的是,作为没工作没收入的居家老人,母亲在保单中却成为了年收入25万的个体经营户。
母亲刘娭毑表示,自己当初只是想着帮卖保险的邻居刘某某一个忙,因此才购买了保险:“我为什么在保单上年收入25万的私营户,我也不知道。因为这份保险,我要连续5年每年交20000元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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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华夏人寿保险宁乡市支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刘某某与刘奶奶签约保单的录像全程都有,工作人员全程按规矩做事。
谢女士希望,保险公司能够退还保险费并终止这份保险。律师认为,保险公司有义务对投保人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如果刘奶奶的信息为虚假,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险费用。
65岁老人帮助邻居完成业务指标买保险,保单竟显示自己“年入25万”
刘奶奶今年65岁。2019年12月,刘奶奶在打麻将时发现,邻居刘某某总是在麻将馆附近推销业务。刘奶奶想着,都是邻居,自己身上还有一点钱,也许可以帮到邻居。
刘奶奶告诉刘某某,自己身上拿得出来的钱只有10000元,存在了长沙银行的账户里。刘某某便将刘奶奶带到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宁乡市支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刘奶奶说,来到保险公司后,“她(刘某某)就要我坐在那里,然后让我跟着她一起操作。全程都是她带着我在弄。”
刘奶奶说,签订完合同,她才被刘某某告知具体合同内容:“签完后她才告诉我,我每年要交20000元,交5年。我说我这怎么交得起?”
刘奶奶说,当时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存在了一家银行的卡里,但这家银行的卡不支持保险公司的业务。为了配合刘某某,她特意去另外一家银行开了账户。刘奶奶说:“每年我省吃俭用,加上这辈子的积蓄,才勉强凑齐保险费。今年是第三年了,此前我总共交了6万元。今年是真没钱了。”
几天前,刘奶奶的女儿谢女士看到保险单后哭笑不得:“保单上写着,我妈妈是一位年收入25万的私营户。但妈妈根本就不是这个职业。”刘奶奶也表示:“我一年有1万就不错了,哪里来的25万?”
谢女士说,她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刻尝试联系刘某某:“现在她根本不接我电话。”
保险公司员工回应:相信客户不会骗保
晨意帮忙记者查看了刘奶奶的《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单》发现,刘奶奶购买了“华夏福临门(盛世加强版)年金保险”与“华夏金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钻石版)”的保险,合同成立于2019年12月27日,生效日为2020年1月1日,被保险人,投保人与最终受益人为刘奶奶本人。
晨意帮忙记者发现,保单中明确标明:被保险人,投保人目前固定年收入25万,主要来源为私营。
为何保单内容与事实有着这么大的偏差?12月30日下午,晨意帮忙记者尝试致电刘某某,对方未接电话。记者尝试通过短信交流,截至发稿也未获回复。随后,记者致电华夏保险客服热线并说明相关情况,客服表示,将在元旦假期结束后1-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应。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宁乡市支公司一位谭姓工作人员表示,刘某某在给刘奶奶办理相关业务时,所有流程合理合法:“全程都有录音录像。家属如果觉得有问题,可以去长沙总公司了解详细情况。”
当记者问到,保险公司是如何核查客户信息时,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坦诚相待客户,相信客户不会虚构身份骗保。如果要核查客户身份,那是合规部的工作。我不清楚具体步骤。”
家属要求退保,是否有法律依据?
在本次事件中,有几个焦点问题。晨意帮忙记者咨询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的意见。
焦点一:老人是一个文化层次不高且没有收入的人,年入25万不符合实际,如果是业务员授意甚至代写,涉嫌怎样的违法违规?这份保单是否有效?如果老人考虑到“帮邻居一个忙”,答应这样写,保单是否有效?
刘研认为,涉及到投保人信息的内容,应当由投保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如果由业务员刘某某代写,所填写出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可能涉嫌合同欺诈:“刘某某这么做,是为了骗取合同缔约,让保险公司和刘奶奶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存在合同欺诈和效力待定的问题。如果刘某某为了让刘奶奶达到投保用户的标准而故意写错身份信息,并且没有告知刘奶奶相应内容,刘奶奶有权主张撤销合同。”
刘研表示,如果刘奶奶明知自己不符投保条件,为了帮助刘某某从而伪造身份信息,帮助刘某某得到签订合同的提成或其他利益,则涉嫌对保险公司的欺诈。“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成为受害者,投保人涉嫌骗取他人签订保险合同,这份合同成为了可撤销合同。”
焦点二:保险公司在核查时,是有有义务了解老人是否真的年入25万?如果没有核查,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退还保险费的责任?
刘研认为,根据《保险法》,保监会以及每家保险公司内的相关监管规则,保险公司有义务对投保人身份信息进行核查:“作为投保人,要自查自己是否符合保险条件。作为业务员,要核实投保人相关信息,是否符合购买保险的对应条件。如果有证据证明刘某某杜撰了刘奶奶的身份信息,刘奶奶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退保,并追究刘某某的责任。”
焦点三:从目前了解的综合情况看,当事人想索还保险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刘研认为,如果刘奶奶未达到保险条件,而刘某某填写了虚假信息,刘奶奶可以行使民法典规定的撤销合同的权利,并要求保险公司将之前收取的保险费用进行退还。如果刘奶奶明知自身条件不符投保标准,仍然与刘某某签订保险合同,则涉嫌欺诈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和保险法上的违法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王胤期
关键词: 保险公司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