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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百姓从“忧居”到“优居”
——市财政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涛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精准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财政共计拨付国省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资金133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1077万元,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抢抓机遇,全力推进棚改保租房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今年湘潭市成为湖南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个重点城市之一。市财政局结合湘潭市实际,致力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急难愁盼问题,根据《湘潭市统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办法》,以园区企业、高校、医院等为投资建设主体,统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今年以来,市财政共计拨付国省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资金133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1077万元,助力完成保租房建设开工任务2634套、棚户区改造1266户。
提标扩面,发挥公租房保障效应。根据今年4月出台的《湘潭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市本级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及中低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分别提高至100%、70%发放。同时对环卫行业符合条件的191名住房困难的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定向发放租赁补贴,有效缓解了住房困难群体的租房压力。今年,市财政累计对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3688人次住房保障人员发放租赁补贴272.84万元。
攻坚克难,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今年,湘潭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85个,改造建筑总面积113.76万平方米,惠及城区居民11942户。截至目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已有46个老旧小区完成改造。今年,市财政共计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1193万元,撬动社会资金22215万元,撬动比达198%;争取银行贷款和专项债券资金69270万元,撬动比达619%,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拉动效应,老旧小区改造惠民生、稳投资、扩内需的综合效应日益凸显。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保障工作,着眼于群众住房急难愁盼问题,助力百姓实现从“忧居”到“优居”的蝶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