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2022年10月,长沙市芙蓉区发生了两起斑马线交通事故,事故原因都是驾驶员驾驶车辆行经没有交通灯号控制的人行横道线时,未注意减速避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
事件一:电动车上3人都未戴头盔,小车超速不避让
10月3日上午11点06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路与长白路口附近,一辆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芙蓉区交警大队122中队得知后立刻赶赴现场进行处理。这起事件中,电动车驾驶人前后各带一人,且都未戴头盔,由北往南经过人行横道时与一辆自东向西的白色机动车发生碰撞。交警经过调查发现,白色机动车存在超速驾驶行为且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因为(电动车人员)没戴头盔,伤势也不轻。伤的重的现在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其他两个伤势不大,因为他是头部着地。肇事司机也是积极处置,及时下车拨打电话。”
事件二:老人过人行道被撞伤,因小车司机走神未减速
10月4日上午9点55分,在长沙市芙蓉区爵世名邸公交车站附近,两位老人路过人行横道时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在这起事件中,二人由南往北经过人行横道,途中有部分车辆礼让。但二人即将走完人行横道时,道路最右侧有一辆黑色轿车未减速直行,撞上了二人。接到报警后,芙蓉区交警大队122中队迅速赶往现场,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对肇事车主进行处置。经过调查,机动车驾驶员在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爵世名邸时,注意力不集中,没有减速,致使交通事故的发生。
长沙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驾驶员行驶至人行横道线时一定要提前减速,不能跟过往的行人或机动车去抢道。行人虽然有路权,但是不能保证行驶的机动车的驾驶状态,还是要注意观察,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行。非机动车过人行横道的话,一定要推行且戴好头盔。
潇湘晨报记者王胤期 实习生袁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