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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30日讯(通讯员:李丹霞 李先明)“感谢你们,这么热的天,过来了却我们老人家的心愿,给你们添麻烦了。”日前,在9旬老人廖某家中,永兴县公证处的公证员将公证书交到廖某手上时,廖某热泪盈眶,紧握着公证员的手久久不放。
据了解,廖某的女儿张某前不久去世了,张某生前在长沙买了一套房屋,其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张某的儿子李某准备将上述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在办理手续时,被告知需要廖某放弃对上述房屋的继承权。但是廖某已有90多岁了,又住在离县城较远的农村,加之女儿张某的离世受到了巨大打击,无法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员了解详情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决定上门为廖某办理公证。
与廖某的亲属沟通后,公证人员驱车来到廖某家中,核实了其家庭情况以及对于放弃继承权的具体的意思表示,并当场告知廖某放弃继承权的法律意义和后果。廖某表示知晓后,公证员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规定,现场为廖某办理了放弃继承声明公证手续。
据悉,永兴县公证处持续优化服务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优化永兴的营商环境,为永兴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据统计,近年来永兴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800余件,其中,免费为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办理公证80余件,为各类企业办理公证60余件,上门办理公证200余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3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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