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明 实习生 袁可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3月,湘潭县易俗河镇梅林桥管区一处空闲林地上,凭空多出一堆垃圾,村民纳闷垃圾从何而来?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堆放垃圾的空地竟凭空“长高”了十来米,竟与旁边栽种的楠竹齐高。村民的疑问在一年后揭晓,经过长达一年多的侦查,市县两级公安和森林公安侦破了全省首例非法倾倒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案,截至8月初,已抓获21名犯罪嫌疑人,其中19人已被批准逮捕。
垃圾堆与竹林齐高
2022年3月初,梅林桥管区某村村民无意发现一处山林上多了一堆垃圾,细心的村民将情况反映给梅林桥派出所。当年3月11日,经过多日蹲守,民警“等”到了3名男子来此倾倒垃圾。
“没地方堆,一点生活垃圾,实在不好处理。”出面解释的是本村居民郭某,他解释有苦衷,还深刻认识到错误,表示不再犯。很快,警方询问结束,3人离开了派出所。
其实,一张大网正悄然张开。因涉及环境污染案件办理,且可能涉及跨市犯罪,市县两级公安和森林公安迅速成立专案组,2022年3月12日正式立案调查该案。
此后确实很长一段时间,山林里的垃圾没再增加,但警方秘密调查并没有停止,“事后我们在那块空地查勘现场,发现泥土底下还有玄机,此事绝非他们交代的那么简单。”民警意识到,可能不是郭某所言的偶发性图省事犯错所为,其背后可能藏着一个犯罪团伙。
侦查首先从调查郭某身份开始。年近50的郭某,当过司机、做过水电和绿化,也从事过征拆工作,但始终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蹊跷的是,他竟在2020年6月与所在村组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而租赁的土地正是案发的那块山林。虽然合约一年到期后他没再续约,但他对这块林地不寻常的关心,以及案发时将垃圾“精准倾倒”在这块林地上,其中必有隐情。
内外勾结形成“产业链”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条内外勾结的犯罪链条初显。
2020年,易俗河镇的齐某作为居中人,到处寻找可倾倒垃圾的“好地方”,郭某得知消息后主动联系齐某,经齐某介绍认识了外市的朱某。朱某在当地承接没有相关资质的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这些垃圾由于未经处理,是无法通过正规途径进入垃圾焚烧厂等处理机构,所以他需要寻觅周边地市可“一倒了之”的地方。郭、齐、朱一拍即合,形成“利益铁三角”,由朱某负责承揽业务,郭某在老家湘潭县梅林桥寻找合适的倾倒地点,齐某和朱某组织运输车队拖运,开启了跨市运输倾倒的犯罪勾当。
为此,郭某特地物色了自家所在村组的闲置林地,以5000元的年租租下空地,供朱某等团伙成员倾倒垃圾。
郭某发现了致富捷径,每拖一车未经处理的垃圾到梅林桥,他就能从中赚取400元到470元不等的处置费。2020年6月开始,郭某等人的队伍不断壮大,他们从外市多次运送混杂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未经处理的垃圾到梅林桥,而郭某等人没有任何垃圾处理资质,也未经任何处理便将垃圾暗自堆放、填埋。为让这个生意能做得“长长久久”,他还聘请专人将倾倒垃圾的场地进行简单掩埋,并撒上青草种子,以此逃避执法检查。
然而,郭某低估了混杂垃圾的危害,此处山林不仅没有冒出青青草地,反倒寸草不生,还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生态环境。警方调取了案发前的卫星图与之对比,“寸草不生”的范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大,其危害触目惊心。
生态损失令人扼腕
经过一年多的侦查和固定证据,一条两市不法分子勾结形成非法倾倒垃圾的犯罪链条基本清晰。2023年3月,专案组展开集中抓捕行动,目前已有21人到案。
这条黑色产业链中,郭某等3人作为最下游环节,仅一年时间就非法获利66万元,但给涉案的山林土壤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损失。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专业资质公司对该处环境污染损害予以鉴定评估,经鉴定此处山林被倾倒含有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共计总方量为85153.29立方米,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层堆放,致使公私财产损失119万余元,环境修复费用估算为222万余元。
专案组民警表示,由于此前没有同类案件侦查经验借鉴,只能边办案边学习,并加强与检察、生环等部门的联动,在法律适用等方面强化沟通,以确保案件办理法律适用得当。而在案件收网后,检察院和法院提前介入,给予了更多的法律支持。
专案组表示,成功侦破该案后,他们还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提升打击整体实效,形成刑事打击与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同步推进的打击治理新模式,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湘潭县森林公安已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警务新机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严密的法治措施、最严格的法治手段为生态环境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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