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8月17日第02版报道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南托法庭法官深入暮云街道莲华村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审理一起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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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清因为非法收购他人非法开采的高岭土矿产,获利6000元,被天心区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在湖南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交界处,有一片总面积500多平方公里的绿地,它就是长沙、株洲、湘潭(以下简称: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这里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群绿心。而作为天心区法院第一个派出法庭的南托法庭,正处于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核心地带。
天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丹介绍,近年来,南托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增殖放流、植树造绿等多种实践形式,保护着长株潭生态绿心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长株潭生态绿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
地处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的南托法庭,不仅要审理南托、暮云、先锋3个街道的民商事纠纷,还要负责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肩负着守护长株潭绿心生态环境的责任。
员额法官荆钊从刑庭调到南托法庭工作后,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一起危及长株潭绿心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
2017年6月至2020年11月,湘潭市某村村民刘某、赵某某等人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暮云街道莲华村非法开采高岭土矿产(白膏泥),当地村民曾经强烈反对,国土部门也曾多次责令刘某等人停止非法采矿,但在利益的驱使下,刘某、赵某某置若罔闻继续开采。多年来,他们的销售金额竟然多达2135万余元。
“他们事先在长沙注册了一家农业科技公司,与村组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然后将这块土地进行农业开发。后来偷偷摸摸变更业务,非法开采当地的矿产资源。”接手案件后,荆钊立即组织团队成员进行研究,分析其中的法律依据,力求将案件办成铁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荆钊为求严谨,特意来到事发地点进行调查。他发现,当地一处原本郁郁葱葱的小山头,被刘某和赵某某等人挖成了一个深坑,现场碎石遍地、尘土满天,令人触目惊心。此案一审开庭审理后,法院以刘某、赵某某等4人犯非法采矿罪,罗某某等14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分别判决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我希望当地老百姓都能通过这起案件感受到绿心生态保护的意义,这也是我们基层法官办案的初衷。”荆钊说。
此案后被天心法院改编拍摄成了一部法治微电影《绿心为证》,今年7月,该剧在“中国梦·天平颂”湖南法院新媒体大赛中,荣获大赛视频类二等奖。
南托法庭庭长刘煜表示,人民法院用严厉手段来惩罚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为保护长株潭绿心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广阔的湘江,孕育了繁多的水生生物,鱼类资源尤为丰富。从2022年1月开始,长沙将湘江等重点水域列为常年禁渔水域。
很多人不理解,捕捞几条鱼,能犯多大的罪?对生态平衡会有多大影响?在周丹看来,只有大力宣传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才能切实增强群众保护环境法治意识。
为了增强绿心区域周边居民的环保意识,天心区法院和南托法庭通过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讲、增殖放流、义务植树等方式,撒播一片绿色,助力生态修复。
5月18日,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天心区人民法院共同在天心区兴马洲开展“三级法院联动环资审判、植树造绿、增殖放流等系列活动。
活动现场,活动人员与当地居民一起,向湘江投放了草鱼、鲢鱼等鱼苗10万余尾。当天,南托法庭还开展了“法护绿心”巡回宣讲。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意识,提升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的认知水平,5月31日,天心区法院联合天心区教育局、共青团天心区委共同举办“天法杯”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让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保护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8月15日,“长株潭生态绿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在南托街道兴马洲上正式揭牌。
以司法力量守护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上级法院领导对天心法院寄予厚望。
湖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正怀表示,长株潭生态绿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的建立,是长沙法院服务保障长株潭绿心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创新举措,是忠实履行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和法治宣传教育职能的生动司法实践。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新则认为,长株潭生态绿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建立,与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保护法庭遥相呼应,也意味着长沙地区“一南一北”“一山一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当天,天心区法院还发布了该院近年来审理的10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天心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汪莹介绍,这些案件所涉生态要素多、保护范围广,集中体现了天心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鲜明特点、专业要求和功能作用,对警示、预防环境违法犯罪,提升全社会对环境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向“绿心法庭”挺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总面积约528.32平方公里,这里涉及长沙、株洲、湘潭三市9个县(市)区和5个开发区,总人口26.27万。其中,长沙地区绿心面积达306平方公里,占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总面积的57.92%。
据悉,长株潭绿心内不仅拥有包括长沙石燕湖省级森林公园、株洲市石峰区九郎山省级森林公园、湘潭市昭山省级森林公园在内的3个省级森林公园,还有左宗棠墓、万古桥、嵩山古寺等保存完好的古迹。
2013年3月,《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湖南以立法的形式保护一片绿地,在全国属于首例。而南托法庭正好位于绿心地区核心范围内。
从2022年开始,天心区法院将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集中归口至南托人民法庭审理,挑选了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骨干力量组成专业的审判团队,集中审理涉及破坏环境、违背绿色环保原则的各类案件,拓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覆盖面,避免生态环境遭受损害。
周丹透露,为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天心区法院根据南托人民法庭管辖区域主要集中于绿心地区的地域特征,今年已向上级法院申请在南托人民法庭挂牌成立“绿心环境资源法庭”,争取集中管辖长沙、株洲、湘潭范围内涉绿心地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环境侵权责任、环境资源保护类等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
“如果审批通过,我们将在全院范围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环境资源保护专业合议庭,形成南托人民法庭集中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新模式。”周丹对记者说。
周丹表示,成立绿心地区环境资源保护专业化法庭,不仅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为长株潭绿心地区项目建设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还能与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共同形成“一南一北”“一山一水”长沙地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格局。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刘希平文天骄 郝立柯
编辑: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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