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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7日讯(通讯员 吕剑斌 郭亮)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文,通报表扬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突出单位、突出个人,永州市林业局榜上有名,获评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突出单位。
永州是全省四大重点林区之一、国家战略储备林重点基地、国家森林城市。近年来,永州林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中认真履责、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地见效。2021年以来,全市共启动办理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3件,案件启动率、办结率、修复率居全省前列,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和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持续稳定增长,积极为湘江源头地区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贡献林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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