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湖南新增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7月1日起执行
湖南新增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新增51项,修订17项,7月1日起执行
记者6月5日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该局确定新增试行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项目请扫二维码了解)。
根据湖南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新增试行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增试行多学科联合门诊(MDT)等5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两年。试行情况纳入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项目限定在全省二级及以上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价格在项目公布的试行价格范围内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下浮不限,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试行期满后,省医疗保障局将组织开展新增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临床应用和试行价格情况评估,正式核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
修订胰岛细胞移植术、结肠癌根治术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17项/类,同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其中项目价格为全省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
同步废止经内镜气管内肿瘤切除术、经宫腔镜盆腔粘连分离术等2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据介绍,新增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项,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疗机构根据隶属关系向省、市医保部门报备后开展及收费,相关规定按照湘医保发〔2021〕3号文件执行。
通知自2023年7月1日执行。涉及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包括特需门诊诊查费)的文件自行废止。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全媒体记者 李琪 实习生 廖莹 何林静 通讯员 舒友武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