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招15名各级各类公费师范生,6月12日开始报名
市直各高中(初中)学校、武陵区各中学:
(相关资料图)
为切实加强武陵区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8 号)和《关于做好 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 号)以及市教育局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2023年武陵区继续实施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组织人事股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工作由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负责处理。
二、招生计划、专业、培养时间及培养学校
2023年我区高中起点和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计15人。
1.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省级项目”公费定向培养计划7人,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分别是:物理科目组合3人、历史科目组合4人,培养时间为4年,培养学校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省级项目”公费定向培养计划3名,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全科型),培养时间为6年,培养学校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3.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幼儿园教师“市州项目”公费定向培养计划5名,招生专业为学前教育,培养时间为5年,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培养模式
1.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2.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后前 2 年注册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幼儿保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 4 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3.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幼儿园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四、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
报考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对象须是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 2023 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武陵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武陵区所辖的乡镇及以下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幼儿园教师
报考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报名对象应具有武陵区户籍(不含“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居民的学生),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了常德市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招生当年常德市教育局公布的相应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武陵区初中起点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武陵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武陵区所辖的乡镇及以下乡村小学、乡村幼儿园任教,服务时间:本科不少于6年、专科不少于5年。
五、高中起点本科、初中起点本专科层次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年度招生计划下达后,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高中(初中)学校、武陵区各中学应利用网络媒体、校园广播、家长微信群等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初中)学校还应向高中毕业生和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招生录取程序
1.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 6 月 16 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武陵区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或者2023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以及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武陵区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武陵区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以填报 30 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投档录取。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录取考生情况,填写《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并将《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教育(体)局,市州教育(体)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4.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2023 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
市州教育(体)局汇总市州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 7 月 25 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有关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查考生的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按我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 18 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5.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个人档案。招生学校汇总本校录取考生的报到情况,填写《2023 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复核名单》,于9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三)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幼儿园教师招生程序
1.个人自愿报名。在市直中学和武陵区所属中学就读,其中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武陵区户籍的(不含“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居民的学生)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生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或母亲必须与学生本人同在一户口本上,孤儿除外“由公安局出具孤儿证明”)、学生素质手册(学生报告表)、市网学籍号、中考“准考证”号。
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13日、14日(共三天)。
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下午5点30分止。到武陵区教育局办理预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在预报名时,应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武陵区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中选择。
2.毕业学校初审推荐。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初中毕业学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3.区教育局初选。区教育局在审查各校预报名考生报考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在区教育局机关公示栏中分别公示初中起点本科乡村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预报名考生名单,并上交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待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局基教科提供预报名考生中考成绩,从预报名考生中(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口径应与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成绩(等第)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排序,当出现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成绩(等第)相同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区教育局将初选考生名单在武陵区政府网站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组织初选的考生体检。
4.体检。区教育局依据武陵区初中起点本科、专科层次招生计划,从预报名考生中按中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成绩(等第)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从上报市教育局的初选考生名单中等额依次确定递补体检考生。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5.签订协议。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武陵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6.市教育局审核和预录取。市教育局在全面审查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信息、中考成绩、体检结论和《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
7.培养学校录取。培养学校根据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教育局预录取情况及预录考生名册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县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省厅,经省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8.入学。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六、相关政策
1.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其他非军事院校计划(包括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种子科学与工程和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2.初中起点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
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23年,在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2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2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4.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5.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6.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7.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8.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区域范围内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9.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10.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是我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育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类各级学校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2.大力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将公费定向培养招生政策和新变化传达到每位应届毕业学生及其家长,并向社会广泛宣传。要动员广大优秀高中和应届初中毕业生积极报考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
3.严格执行招生程序。整个招生过程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人为设置任何报名限制条件,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录取程序规范,确保公平公正,各审核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凡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
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日
(来源武陵区教育局编辑 陈雅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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