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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8日讯(通讯员 罗卫 李启文 陈志光)笔者今天从隆回县财政局了解到,2019年至2022年,该县财政部门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6.7亿元,惠及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困难群众等18万余人次。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百姓民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为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相关政策落地落实,隆回县财政部门加强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动,始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重点推进。
该县相继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隆回县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帮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等文件,就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供养、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临时救助等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使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该县财政坚持底线思维,唱好社会救助资金保障“重头戏”。每年安排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经费261万元,保障社会救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统筹预算安排,稳步提高救助标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从2019年的4836元/年提高到2022年的6006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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