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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卿爱彬)“谢谢检察官的帮助,我的赔偿已收到。”田某追上了正准备从张家界返回永顺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周章贵,真切地感谢道。
2015年10月,王某雇佣田某售卖瓷砖,田某在工作中不幸被瓷砖砸中右脚,导致骨折,需卧床休息一年。事故发生后,王某仅向田某支付1800元赔偿金,并且,王某在雇佣期间未给田某购买社会保险。田某要求支付应当支付的赔偿金数额,但多年来一直未果。
2023年4月,田某向永顺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在接受田某申请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周章贵仔细分析了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多次前往张家界向王某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帮助其认清法律责任。为减轻当事人民事诉讼的负累,争取获得最好的办案效果,检察官提出用人民调解的方式结案。最终,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双方就赔偿的金额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4月26日,在检察官和调解员的见证下,王某当场向田某支付赔偿金,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一起时长8年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终于在此刻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王某激动的说到,“还要感谢周章贵检察官之前帮助过我,给我把法律法规解释的很透彻。”原来,前几年周章贵在某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给处在人生困境的王某精神上莫大的鼓励和支持,他内心十分尊重和感谢周章贵,因此非常积极配合此次调解。调解结束后,王某表示今后会遵纪守法、努力工作,不辜负周检察官的一片苦心。周章贵多年前无意中的一桩善举,在王某心中播种下了法治种子,今天终于开花结果。
本次支持起诉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是永顺县检察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也是用最少的时间和司法成本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动体现。检察官帮助当事人田某成功追回赔偿款,依法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展现了检察人“以人为本”的司法情怀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高质量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助推检察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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