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启动常德市吸引鼓励推进返乡创业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返乡入乡创业人数超过2万人,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10万人(次)以上;建成市级返乡创业园5家,创建市、县两级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街道)60个以上,培育建设市、县两级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5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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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动计划安排,2023年至2025年,常德市将重点实施“十大计划”,吸引鼓励在外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实施返乡创业园(区)建设计划。支持和鼓励各地对现有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各类园(区)进行整合拓展,打造功能完备、环境优良的返乡创业园(区),为入驻返乡创业实体提供一站式服务。评选认定5家入驻返乡实体数量较多、吸纳返乡稳定就业能力较强、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园区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并给予每家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实施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支持和鼓励各地返乡创业带头人、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创业实训服务。在全市范围内认定10家市级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每年经考核合格后,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补资金,持续三年。
实施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计划。支持和鼓励各乡镇(街道)在培育当地特色产业、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三年评选认定30个左右市级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街道),给予每个乡镇(街道)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实施返乡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计划。支持和鼓励各地每年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中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推荐活动。全市三年评选推介100家以上市级返乡创业典型,并给予每家4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
实施返乡创业项目库建设计划。支持和鼓励各地围绕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康养文旅、文创研发、生态循环利用等领域,建立返乡创业项目库,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支撑。
实施返乡创业政策扶持计划。对在常德市创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农民工等重点扶持群体,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注册时间在三年以内,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及场地租金补贴;脱贫人口和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施返乡创业人员金融支持计划。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最高可申请1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信誉良好的可申请1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条件,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均可享受财政年利率3%以内贴息(具体财政贴息比例以最新政策为准)。
实施返乡创业能力专项提升计划。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训练营、结对帮扶等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返乡创业人员到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跟班学习,提高返乡创业的成功率。
实施返乡创业人才智力支持计划。支持和鼓励各地实施引才回乡工程,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开展返乡创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将返乡创业的高技能人才和技术人才纳入人才管理,提供跟踪服务。
实施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计划。整合市、县、乡三级创业服务资源,打造集创业信息发布、业务咨询、能力培养、指导帮扶、孵化服务、活动组织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网络;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创业导师走基层等系列创业服务活动,提升返乡创业公共服务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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