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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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平江公开通报4起党员干部醉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01
天岳街道办事处三级主任科员邓锦文醉驾问题
2023年4月7日凌晨,邓锦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邓锦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2023年4月7日,县纪委对其予以立案审查(邓锦文未担任职务)。2023年4月10日,公安机关对邓锦文予以刑事立案。
0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天岳市场监督管理所干部凌天骄违规操办儿子百日宴问题
2023年3月18日,凌天骄在县城某酒店违规操办儿子百日宴共15桌,并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共计4000元。2023年4月17日,凌天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收受非亲戚礼金予以退还。
03
福寿山镇宝石村在党建活动中改变行程借机旅游问题
2017年10月,福寿山镇宝石村党支部书记吴启成率村党支部29名党员前往吉安市井冈山开展党建活动。返程时部分党员变更行程,前往株洲市某景区游玩,并违规报销租车费用4800元,对此吴启成负有直接责任。此外,吴启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4月17日,吴启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04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王颂柳、副所长池鑫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
2021年7月8日,王颂柳、池鑫宏在对长沙某医疗器械公司开展调查取证期间,违规接受该公司设备供应商负责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2023年2月14日,王颂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池鑫宏受到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处理。
来源:清廉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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