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肖阿姨的老公去一个高尔夫球场工作,刚去上了两天班就溺亡在了球场的湖里。
【资料图】
肖阿姨和女婿吕先生去讨说法,球场却只愿意赔10000元钱,肖阿姨和女婿不同意,对方直接将他们赶了出来。
肖阿姨称,她家有三个孩子,目前只有大女儿成家了,丈夫是个农民工,一家人过得并不富裕,现在丈夫走了,一家人生活都成了问题,两个没成家的孩子又怎么办呢?
出事后,大女婿吕先生陪同肖阿姨一起来处理。
据了吕先生称,岳父今年54岁,没有什么技能,平时靠出力气赚钱,不久前,一个工友联系到了他,说在长沙有个工作。
工友介绍的工作是在一个高尔夫球场里,因为球场里有一个湖,客人打球时经常会将球打进湖里,他们的工作就是将掉进湖里的球打捞出来,然后球场将球进行二次售卖。
然而,吕先生的岳父刚去工作了两天就出意外了。
工友肖先生称,他见证了意外发生的全过程。湖里的水深度有五六米,吕先生的岳父掉下去后,肖先生也跳了进去帮忙,但是当时水太凉,他下去了一会就上来了。
从发现溺水到把人救起来,前前后后也就两分钟,按理说时间并没有过去多久,但是救上来后进行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人还是走了。
事情已然发生,不管再伤心也要解决问题,于是肖阿姨和吕先生找到了高尔夫球场,与他们协商赔偿问题。
没想到对方说,死者并不是他们的员工,当时是球场的一名经理私自叫人过来捡球的,球场对此并不知情,所以出了事也不该找他们。但是事情是在球场里发生的,他们还是愿意补偿10000元钱。
对方称,吕先生的岳父不是为他们工作,捞球是他们私下的个人行为,和球场无关,并说他们肯定是有利益牵扯,应该是私自捞球去卖,他们对捞球的行为也不知情。
吕先生听到后立马反驳,说当时是球场的一个经理将岳父带进来的,经理的行为就是代表了球场的意思,况且,岳父已经捞了两天半球,球场不可能不知情。
球场坚称吕先生的岳父不是他们的员工,捞球的行为他们不知情,出事也和他们无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如果说,这是双方私下沟通,与球场真的无关,那雇人干活发生意外死亡属于法律上的雇佣关系,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看到这种情况,非常同情这位农民工大叔,本以为离家近,打工赚着生活费,却出现了意外,一家的顶梁柱就没了。那么出了这事,该公司有没有责任呢?
其次,虽然他与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但是该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可以依法申请工伤死亡认定,要求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而对方只打算赔偿10000元,是不能接受的。如果不是他们单位的员工,怎么可能进入球场内的湖里打捞球呢?
最后,双方应该合理的进行协商,面对死者家属前来讨说法,选择避而不见,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这样的做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帮助解决,让逝者早日安息。
农民工是我国一个重要的劳动力群体,他们为了更好的生活前往城市打工,走进了一个又一个陌生的施工现场。
而这些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却时常受到忽视,对于农民工的生命安全构成着极大的威胁。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对于施工安全的投入。
事故死者家属质疑赔偿金额不合理,这一问题也值得我们深思。在未来,我们需要建立更为严格的赔偿标准,保障农民工的正当权益。
同时,也需要从源头上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让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拥有更为安全、稳定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