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在多方共同协作下,3700尾鱼苗畅游入河,回归自然,图为活动现场。盛磊 摄
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罗瑛)春光水暖,草长莺飞,鱼复四月江水生。4月22日是第54个世界地球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司法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江背镇政府、湖南生态保护志愿者联合会,在江背镇金洲村三叉河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暨公益普法、水源地保护活动。在多方共同协作下,3700尾鱼苗畅游入河,回归自然。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法律监督在公益领域的体现,也是保护地球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长沙县检察院通过“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了一系列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就非法捕捞导致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情形,由县农业农村局对渔业资源和水生态损害进行评估、湖南生态保护志愿者联合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方式,要求当事人通过赔偿损失进行生态修复。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周程介绍:“今天增殖放流的鱼苗均是用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缴纳的赔偿款所购买。”
参与增殖放流公益活动的志愿者中,70岁的余礼湘是年龄最大的一位。他是长沙县北山镇人,现住在浏阳河入湘江口附近,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已有10余年,徒步巡河成了他退休后每天必做的一件事。
“巡河过程中,我一是及时清理河边的白色垃圾,二是监督是否有人不文明垂钓或非法捕捞。”余礼湘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湘江守望者”,保护母亲河,既是义务也是责任,“这些年,经过精心治理,湘江沿线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老百姓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高,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场景再现,令每个‘老长沙’都倍感欣慰。”
据悉,位于江背镇金洲村浏阳河畔的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是长沙县首个集中增殖放流的基地,于去年5月设立。由于春季是鱼、虾等水产动物繁殖的季节,县检察院采取单个案件起诉、集中增殖放流的方式实现生态修复的最佳效果。
“今天是世界地球日,我们选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联合相关单位、志愿者开展增殖放流暨公益普法、水源地保护活动,旨在以检察公益诉讼为撬动点,让更多人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行动中来,共同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投放鱼苗一方面对于补充恢复鱼类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具有良好效果,另一方面对于长沙县乡村旅游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接下来,县检察院还将联合相关部门打造长沙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治基地、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公益保护法治基地,实现公益保护与法治宣传的双重效果。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