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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曹亮 实习生 王昕)4月3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将新冠治疗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简称《通知》),将国家诊疗方案内符合条件的医保目录外新冠治疗药品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商品名:民得维)、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商品名:先诺欣)继续临时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从2023年4月1日起,按乙类药品进行管理,个人自付比例设置为30%,临时纳入截止时间根据国家规定适时调整。
据了解,《通知》涉及的这两种药品,之前已被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但相关政策文件执行至3月31日。4月3日,该《通知》对两种药品的医保支付时间进行调整,做好我省新冠相关医疗费用保障工作。
(一审:李琪 二审:黄娟 三审: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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