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理顺民办学校管理机制的通知(试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通知,办学地址在湖南湘江新区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移交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实施管理(招生工作、学籍管理由长沙市教育局统筹)。
办学地址在各区县(市)的民办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包括原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分立后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由属地教育局实施管理。
办学地址在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的民办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由属地教育局实施管理。
办学地址在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的民办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管理职责,赋予属地监管职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办学地址在湖南湘江新区和各区县(市)的民办高等教育阶段学校,包括高职院校、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专修学院),属地教育局应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心理健康、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湖南湘江新区民办学校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根据市政府赋权相关要求适时下放。
其他区域民办学校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暂不调整。
通知要求,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以及相关学校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主动沟通,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今后,如有民办学校校址变更,管理权限归属做相应调整。属地教育局要将民办教育纳入本区域教育事业整体发展规划,要保障民办学校享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同等地位,强化同步管理,确保民办学校依法办学、持续健康发展。
长沙校园今年创建50个市级标准化食堂
本报综合2023年创建50个以上市级标准化食堂,严格落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每年开设不少于10课时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课程,全市计划于2025年底前完成50所市级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创建目标……近日,长沙市教育局公布2023年长沙市教育保障服务工作要点,要求全面融入以“三高四新”为引领的现代化新长沙建设和“品质教育”建设,以有力服务保障教育发展大局。
全力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零事故。持续巩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盯紧春秋季开学、“三考”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督导检查,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校外托护机构(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行政、教师、家长代表陪餐制。在市食安办调度下,每季度对各区、县(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暗访暗查并实行差异化计分,每季度对市教育局局长包保主体(长沙财经学校、长郡天心实验中学、长郡外国语实验中学、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幼儿园、开福区满庭春摩码幼儿园)进行一次督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配送企业及师生全面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最大程度降低食安风险。
学校食堂要压实落细“两个责任”,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继续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强化执纪问责,督促区县、学校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上级暗访督查线索为导向,加强随机督查和自查自纠。进一步指导学校设定招标门槛,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推进工作落实;规范学校学生奶进入校园的销售管理工作。
实施营养健康计划,广泛开展“三减三健”、营养均衡配餐工作;推进营养师培训计划,每所学校配备专(兼)职营养师,为学生制定带量营养食谱,开展学生营养调查分析,每学期出具营养分析报告,全市计划于2025年底前完成50所市级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创建目标。
重点面向农村薄弱学校(办学规模500人以下的)开展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工作,改善学生就餐条件,满足学生安全就餐需求,并逐步向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倾斜。
稳步推进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发展。做好2023年度劳动与实践教育试点学校申报工作,开展好现场评定工作,力争创建更多劳动与实践教育试点学校。培育20所市级劳动教育实验校,不断推进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2023年创建50个以上市级标准化食堂;各区、县(市)稳步推进域内学校标准化食堂创建与评定工作,完成25%中等规模公办中小学校、20%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的创建工作。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动落实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全覆盖。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