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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3月2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涛)日前,湘乡市法院对5起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查明,章某先后3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因此判处章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
肖某帮助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2年9月5日,陈某告知肖某自己手里有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如有人要购买就联系他。当晚,谭某为购买冰毒联系肖某,肖某即联系陈某,并将陈某的微信号推送给谭某。随后,谭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陈某购买毒品,并根据陈某提供的位置,拿到所购买的毒品。
2018年1月29日,吸毒人员谭某经人介绍联系到张某。两人在湘乡市育塅乡的公路旁交易冰毒。 张某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处罚金5000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贺某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和追缴违法所得。2020年5月贺某以牟利为目的,帮助两名吸毒人员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3次。此前,贺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此次系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是累犯。
文某转卖毒品后自首、认罪认罚,被从轻处罚。2019年6月,文某通过他人购买冰毒,明知好友也吸食毒品,遂转卖了约0.1克给对方,获得毒资200元。2022年11月,文某主动投案,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近年来,面对日益复杂的禁毒形势,湘乡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保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并坚持宽严相济,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效震慑和打击了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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