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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建强
“人生漫长,失足未必千古恨,来日方长,回头依然满目春。”这诗一般的语言,来自一位司法所长对一名解除社区矫正的对象的寄语。
日前,岳塘区司法局岳塘司法所对一名社区矫正期满的对象组织了解矫宣告仪式。宣告仪式上,司法所负责人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开展了解矫谈话,并用心寄语该对象:真心悔过改正,铭记教训告别过去;沐浴法治阳光,感恩社会奔赴明天。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爱党爱国爱家,遵纪循规守法,冷静沉稳理性,崇德向善诚信,担当敬业奉献,自信自立自强,争做一个无愧自身、无愧亲人、无愧时代的好公民。
被解除矫正的对象十分感动,当即感谢司法所对其矫正期间的监管教育帮扶,表示自己以后一定努力工作、好好生活、照顾亲人、服务社会,绝不再违法犯罪,永做守法公民。
“在解矫宣告中向解矫对象送上一封寄语,旨在彰显法律温情,是一种警示提醒延伸,也是真诚祝福,将进一步增强解矫人员的仪式感、责任感和归属感,有利于他们更好地重新出发、重拾信心、重塑自我。”岳塘司法所所长杨春光介绍,社区矫正的目的是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司法所在对矫正对象宣告解矫时要开展解矫谈话,一般会说些叮咛、鼓励的话。考虑到这名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很好,去年才结婚,今年要当爸爸了,于是用心用情地写下了这些寄语。一纸宣告告别过去,一封寄语奔赴未来。杨春光说,这是他们的第一次尝试,在全市也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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