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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晃侗族自治县召开2023年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会上表彰了一批先进。其中,新晃人民检察院2名干警荣获新晃“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张蓉,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她始终将涉及民生、群众高度关注案件作为办案重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努力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快办快结,使得新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成效、有亮点;2022年办理的督促保护中小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守护美好生活”专项典型案例。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目标,2021年参与办理的田某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2022年办理的新晃林业局诉新晃某驾校行政非诉执行行政争议化解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她说:“作为一名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员额检察官,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尽职履职,围绕群众的烦心事、闹心事、揪心事,持续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用实干实绩实效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许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20年因办案荣立三等功一次,2022年荣获新晃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怀化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她从检近十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包括故意杀人、抢劫、强奸和毒品等重罪案件130余件。先后参与办理了湖南省首例涉疫假口罩案、怀化市首例侵犯公民信息案和组织、领导传销案,无一例出现违反办案期限、引发涉检上访、捕后作撤案、不诉或被判决无罪的情形,办理的多个案件获评省级和市级优案。
她说:“作为一名刑检一线的员额检察官,要以更高的责任感、使命感投入到工作中,将守望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融入到每一起案件中,以履职尽责书写让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周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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