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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冬春攻势”开展以来,沅江市公安局公安局始终保持对盗掘、盗窃、走私等文物犯罪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强化对现发案件的梳理研判,坚持深挖细查案件线索,切实织密织牢文物安全防护网。近日,沅江公安成功破获一起盗掘古文化遗址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追缴被盗文物6件。
1月8日,沅江市公安局接到沅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移交线索,该执法大队称在沅江市莲花坳附近水域巡逻时发现有3人行迹可疑,手中抱有6件疑似文物器具。接到线索后刑警大队联合森林公安迅速立案侦查,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沅江市文旅局。
沅江市文旅局组织专人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保护。1月12日,沅江市公安局聘请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有关专家对6件疑似文物进行鉴定,并邀请相关专家到现场进行勘验。
专家对古遗址进行保护性挖掘
在文物鉴定的同时,刑警大队民警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对曹某、汪某、段某3人讯问过程中,3人坚称是在案发附近游玩时意外发现了6件器具,没有盗掘古墓,然而当民警进一步询问细节时,3人闪烁其词,表述可疑。随后,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贾倞带队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发现现场有明显挖掘痕迹,并在附近草丛中搜索到被藏匿起来的铁锹等工具。民警再次对3人进行审讯,在警方掌握的证据面前,3人终于如实交代:今年1月初,曹某在沅江市莲花坳水域钓鱼时看见河滩上,有部分裸露在外的棺椁和青砖,听一同钓鱼的人说有人在此捡拾到古代铜钱,于是萌生出挖掘古墓寻找文物进行转卖的想法。1月8日,曹某邀集同村的汪某、段某分别从家中带铁锹、耙刀、镐等挖掘工具,在莲花坳河滩上挖掘了两处古墓,盗取了6件瓷器。
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挖掘工具
经现场勘查结合相关文献考证,专家确定案发现场为战国时期遗址,后变为墓葬区,地表有汉晋、唐宋、明清各时期砖室墓、土坑墓20余座,6件器物均为文物,其中1件为晚唐五代时期瓷器,另5件为两宋时期瓷器。目前,专家已对案发现场河滩进行抢救性挖掘。
被盗文物
2月27日,犯罪嫌疑人曹某、汪某、段某因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来源:沅江公安 供稿:沅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关键词: 沅江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