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非常感谢有这么好的政策!”2月22日,湘潭市居民陈阿姨告诉记者,去年开始,她有了护理员小黄帮忙,终于不再独自一人没日没夜地照顾老伴老张了。“小黄帮我照顾老伴的时候,也会听我说说心里话,让我增添信心和勇气。”
老张2013年那年突发脑干出血,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十年光阴,生活起居全靠妻子照顾。如今,老张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专业护理员每月上门护理16次,每周上门护理3-4次。经过长护险基金报销后,每次只需支付15元。“不仅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而且在专业的护理下,老伴的精神和身体状况都有了很大地改善。”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道出了无数失能人员家庭的压力。如今,被群众誉为“裹着爱意而生”的长护险,为一个个失能人员庭带来希望。2020年9月,湘潭市被批准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也是我省唯一试点城市。该市将其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高位推进。据披露,目前已有2269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长护险待遇,长护险基金已累计支出2100余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惠及2200余位重度失能人员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作除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这“五险”之外的“第六险”。
据市医保局前期调研了解,截至2020年底,湘潭市60岁及以上人口59.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1.93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加剧,建立长护险制度成为越来越迫切的社会需求。
自2021年湘潭市启动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以来,湘潭市建立了“一主五副”的政策体系,规范了筹资、失能评估、待遇享受、护理服务等多方面内容。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已有50家,包含医疗机构7家,养老机构24家,上门护理机构19家。全市已享受长护险待遇2269人,累计待遇支出费用共2100余万元,有效缓解了重度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照护负担。
将优化缴费比率,探索纳入城乡居民
确保长护险制度长期可持续,筹资是关键。湘潭市医保局局长马金辉介绍,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年度筹集,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助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多渠道筹资方式。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同比例分担。
如果是在职职工,长护险个人缴费部分,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按0.12%的费率缴纳。个人缴费由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代扣代缴;对于单建统筹、不建立个人账户的小微企业职工个人缴费,由其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到指定银行缴纳。
退休人员,则以本人上年度养老退休金收入总额为基数,由个人按0.24%的费率缴纳。与在职职工一样,每年缴一次费。
灵活就业人员,则以上年度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由个人按0.24%的费率缴纳。
今年以来,随着医保改革的推进,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缴费也将跟随改进。湘潭市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人何卫龙表示:“我们也会在下一轮实施细则方案中进行优化,对于退休人员的缴费比例有下调的打算。另外,还将考虑探索长护险参保扩面——将城乡居民医保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
最快7日完成失能评估
查阅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记者发现,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重度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且在该市连续参加长护险缴费两年以上,可申请享受长护险失能评估。
不难发现,失能评估,是申请人员能否享受长护险待遇的重要程序。湘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李好介绍,“失能等级评估设置3人小组,由评估专家、评估员、评估助理组成,大家互相协助和监督,全程摄影录音,建立档案保存。”
考虑到重度失能人员生命存续时间难以预料,湘潭市理顺机制、简化程序,规定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受理和审核、上门评估、结论书下达等6个环节的工作,力争更快速地让群众享受政策红利。记者实地走访了解到,最快的记录是在7天内完成评估,第二个月即刻享受政策红利,带给了老百姓切实的福利。
△线下办理需准备的材料/图
缓解护理、经济双重压力
洗澡对普通人来说不是问题,对重度失能人员来说却是大问题。湘潭市居民陈阿姨告诉记者,她一个人在照顾老伴时,最麻烦的就是洗澡:“我的力气小,扶不起他,很容易两个人一起滑倒。”这也是普通家庭照顾重度失能人员的痛点,尤其是两个老人互相照顾时,最容易发生意外。
自从享受了长护险后,湘潭福寿康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护理员贺小黄,不仅能帮陈阿姨科学照顾老人,还教给了她不少护理的技巧。长护险解决了很多失能人员家属做不了的事情,减少对失能人员的二次护理伤害。
李好介绍,重度失能人员可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上门3种护理服务方式中,自行选择一种,享受长护险待遇。像陈一样选择长期居家护理的,限额为40元/人/天,包括洗头洗澡、进食排泄等48个项目,由长护险基金承担80%,个人支付20%,一个结算月度内,按机构上门护理实际天数结算。若长期需要医疗护理,可选择入住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限额为100元/人/天,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限额为80元/人/天,长护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入住定点养老机构的失能人员,为50元/人/天,报销比例与定点医疗机构一致。
△湘潭市民之家中展示的长护险报销标准/图
湘潭还创新医养融合模式,长护险定点医疗机构专门开设长护专区,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医疗+专项护理”服务。长护险定点养老机构也基本配备了医护人员,让老人足不出户享受养老和医疗护理服务。如今通过按时服药、精细护理、小病预防等,“压疮”现象减少,重度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有了显著提升。
潇湘晨报记者李鑫智
关键词: 护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