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6名被告人通过制作包含有性感女性图片等短视频发布在抖音平台,吸“粉丝”加QQ号,为上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发布信息等帮助,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缓刑一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5月份至2022 年8月,被告人陈某、史某、李某应上线薛某(在逃)等人邀请,在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牟取利益,三被告人分别租赁场地成立吸粉引流工作室,后邀集被告人易某、杨某、胡某等人加入工作室,在从上线处获得需吸粉引流QQ号后,上述被告人通过搜索QQ号后,获知该QQ号系从事涉黄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互相交流、制作包含有性感女性图片等短视频发布在抖音平台继而引诱他人添加上述QQ号,为上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发布信息等帮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等6人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招嫖违法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告人李某、史某、陈某分别成立工作室,与其下面招募的员工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易某、杨某、胡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六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六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六被告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对六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及公安机关扣押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法院综合被告人李某等六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当地司法局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舒畅 杨喆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