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垃圾。
红网时刻新闻2月21日讯(通讯员 杨贵新 周小芳)2月20日,隆回县河小青志愿者来到郝水河巡河,清理河两岸垃圾。
【资料图】
自实施河长制以来,隆回县强化监督,从任务精细化、奖惩制度化入手,逐步建立了监督和问责机制,形成河流水库“全面管、有效管、经常管、大家管”的良好局面。加大问责力度,探索出了“三色”和“三问”工作机制,强化守水有责、管水担责、护水尽责的政治自觉,加强督导考核、强化社会监督,创造出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了“水更清、岸更绿”目标。
赧水河。
注重责任监督,让河长“名副其实”,实现河流水库“全面管”
隆回县水利资源十分丰富,全县共有河流341条,其中5公里以上的河流81条,市管河流2条,河流总长度2600公里,全县共有水库246座,其中小Ⅱ型水库199座,小Ⅰ型水库44座,中型水库2座,大Ⅱ型水库1座。
健全河长组织体系。全县共设立三级河库长855名,其中县级河(库)长16名、乡级河(库)长267名、村级河(库)长572名,明确县乡两级河长办工作人员40人,聘用河库保洁员1225人、实现“两长两员”全覆盖。完善河长工作制度。建立县河长会议、考核验收、信息共享和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全部上墙公开。出台了《隆回县加强乡镇(街道)、村河长制“两长两员”管理实施细则》,发布隆回县第4号总河长令,县内所有河流均签订了《联动共治框架协议》,有效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调”问题;全面建立“河库长制”代表委员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形成协调有序、监管有效、保护有力的河库管护机制。落实常态巡河行动。各级河长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开展常态巡河行动,全部实行巡河APP打卡制,2017年以来,全年县级河库长巡河(库)上万次,乡、村两级河长巡河上十万人次,真正做到用声音指挥、用行动说话。创新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整合力量严打涉水违法行为,自机制建立以来,累计办案150次、联合执法172次,拘留非法采砂、违法排污等37人,办理公益诉讼河道非法捕鱼生态赔偿磋商案2起,立案查处违法捕捞案件23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2起,移送起诉16人,有效保障了水生态安全。
注重过程监督,让治理“环环相扣”,实现河流水库“有效管”
扎实推进河库“清四乱”行动,共排查出各类问题216个,全部整改到位。全面整治非法采砂,对县内10处非法采砂场、28处非法砂石码头进行彻底整治。推进“僵尸船”专项整治,193艘“僵尸船”全部拆解到位,确保了航运、行洪安全。开展河库与水工程划界工作,对全县199座小Ⅱ型水库进行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和24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划界方案编制和界桩埋设。完成1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禁捕退捕,全面清除六都寨水库、木瓜山水库等网箱养鱼10余万平方米。全县共处置涉渔“三无”船舶1020艘。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市场化。对全县243座小型水库实施标准化创建和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赧水(隆回段)被授予湖南省“美丽河湖建设优秀案例”,六都寨水库被评选为湖南省“美丽河湖”,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一河清水绕城流。
注重社会监督,全民治水“共频共振”,实现河流水库“大家管”
凝聚全社会治水合力,建立“保洁员+河小青志愿者+党员志愿者”模式,全县聘用河库保洁员1225名,河小青志愿者1000名,5党员志愿者5000名,开展“清河净滩”行动102次,在全市率先成立“隆回县河小青行动中心”,“河小青”志愿者全年开展巡河护河等活动20余次,“隆回县河小青行动中心”荣获省团委“2022年度县级优秀河小青行动中心”。在全县开展了“世界水日”、河长制“六进”“十百千万”河长制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河长制工作宣传手册5万余本,投放节水公益广告12条。开发运行县河长制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202条,点击量达5万。2022年10月成功举办河长制原创歌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评选出6名获奖作品。
注重问责追责,让河长制“长牙带电”,实现河流水库“经常管”
强化督查问责,率先建立“三色预警”机制,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河长制工作任务的,分阶段实行黄色、橙色、红色预警,2021年来,共发出黄色预警6个,对11名履职不力的河长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河长巡河月通报和巡河指标末位约谈制,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一年一考核”。强化社会监督。设置河长公示牌301块,库长公示牌243块。率先举办河长制专题电视问政。每年制作河长制暗访专题片曝光,有效解决河库“四乱”问题。推进智慧河库建设。配备无人机强化河库常态化监管,对全县重要河流安装164个高清摄像头,整合防溺水、渔政等监控设施,完善“智慧水利”监管平台,实现全天候、网格化预警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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