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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一个外卖箱的“罚款”,相当于白跑近300单。对于这样的高额“罚款”,无法理解的外卖配送员小刘与公司多次交涉却始终无果,无奈之下向岳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求助。经调解员多次调解,日前,双方终于和解,公司把1700多元“罚款”退还给小刘。
去年11月上旬,与某外卖平台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担任平台外卖骑手的小刘,不慎遗失了自己的外卖配送箱,导致日接单量不达标,同时因超时配送原因被顾客投诉3次。公司按照规章制度扣除其当月工资2602元,其中包括业绩不达标罚款300元、顾客投诉罚款600元、配送箱成本及物损等1702元。小刘认为,这样的高额“罚款”并不合理,遂向公司提出退还罚金,多次交涉未果后,只好来到岳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求助。
了解详情后,调解员将该公司负责人和小刘约到一起,为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从该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切入,对该项处罚的量、度及情理展开分析。同时,就其中部分合规扣除项向小刘作出解释。经过三次沟通协调,双方均表示接受调解,公司共退还小刘1782元。“1700多元对小刘而言,是需要跑腿配送近300单才能获得的劳动报酬。我们希望新兴行业企业能够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更希望广大外卖小哥的辛勤付出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调解员表示。
文字:李爽 通讯员 孙玉梅
图片:网络图
编辑:初阳 许萍 樊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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