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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2月1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廖艳霞)“没想到!”2月17日,湘乡市东郊乡新塘村村民李良(化名)接到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电话,要他前去领取公众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1000元时,感到非常意外。他感叹,生态环境部门不仅迅速帮群众解决了环境问题,还能获得实打实的奖励,进一步激发了群众继续监督生态环境的热情。
2022年的一天,李良发现新塘村许家湾附近山坡上有大量的建筑垃圾和化学垃圾,马上拨打了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环保热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经检查发现,垃圾内含硝酸异丙醇等化学试剂废液及废液瓶,属于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14.5万元。“目前,山坡已恢复原貌,我们切实感受到了生态环境的获得感。”2月17日,拿到奖金后,李良开心地说。
当天,各县(市)区共有13人获得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奖金总计1.3万元。他们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大气和危险废物污染两大类。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16年湘潭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以来,已发放奖金14.4万元。根据湘潭市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举报21类环境违法行为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可获得100元-6000元不等奖励。市民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可拨打12369、12345、0731-52379781等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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