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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门口贴出布告,公告对慈利县因财产纠纷与母亲产生矛盾而故意杀死母亲的死刑犯方敏执行死刑。
2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方敏所在村委获悉,当地确有此案,方敏案发前在当地做铝合金门窗生意,已离婚,有一个小孩,还有一个妹妹。
张家界中院发布的布告显示:故意杀人犯方敏,男,1984年10月19日出生于湖南省慈利县,初中文化,农民。2017年4月,被告人方敏之父因工伤死亡,获得75万元赔偿金。方敏因赔偿金的保管、分割及其他生活琐事与其母向某香(殁年57岁)产生矛盾,二人长期关系不睦。
2020年11月4日,方敏又与向某香因琐事争执,积怨之下产生开车撞死向某香之念。次日6时许,方敏驾驶湘GQ2004江淮商务车停在湖南省慈利县零阳镇万福村6组其家门口,等向某香从家中出来沿公路行走时,方敏驾车加速行驶,直接从后面将向某香撞倒在地。后方敏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保险公司电话等以伪造交通事故假象。当日8时许,向某香经送医抢救无效,因腹腔脏器破裂急性失血过多并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布告称: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方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方敏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罪犯方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向该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2月8日,张家界中院遵令,将罪犯方敏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张家界中院布告
2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与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街道万福村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其表示当地确实发生过此案件,布告中的罪犯方敏就是万福村人。案发前,方敏在当地做铝合金门窗生意,有一个小孩,已10多岁。在故意杀害母亲前,方敏已和妻子离婚,孩子随母生活;方敏还有一个妹妹,已经嫁到外村。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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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