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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2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京 杨斯涵)日前,我省财政、教育、人社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其中21项实施细则对应从幼儿园到博士研究生全学段的21个资助项目,共163条,可以说是给万千学子发放了资助“大礼包”。
按照《办法》,本专科学生奖学金每生每学年按8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四个等级给予资助;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每生每学年按20000元、10000元、7000元、5000元四个等级给予资助;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每生每学年按30000元、15000元、10000元、7000元给予资助。
另外,全省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平均资助面为24%,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平均资助面为11%;小学寄宿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同学段寄宿生补助标准的50%。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也可以获得相应入园补助,平均资助面为在园幼儿的10%,其中脱贫县为15%,其他地区为7.5%,平均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这个新办法增加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与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实施细则和学前教育入园补助实施细则,可以说是填补了制度空白。仅仅在2022年,我省通过有力有序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全年共发放各类资助资金80.97亿元,资助学生685.65万人次。
关键词: 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