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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1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 田甜 通讯员 赵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1月30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连发两则通知,一方面调整个贷倍数,另一方面延长阶段性支持政策,利好缴存企业及缴存职工家庭。
根据《关于明确2023年个贷倍数的通知》,明确2023年个贷倍数为“16”,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79.08%。明确个贷率介于75%和80%之间,长沙市缴存职工(含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例如,在中心缴存的职工家庭,若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达到5万元,则按照最新通知规定,如果是三孩家庭则购房时可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非三孩家庭则可以最高申请70万元。
据介绍,个贷率是体现公积金支持个人贷款买房力度的重要指标,为全市数据(含省直中心)。根据《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省直分中心与市公积金中心执行统一个贷倍数。
《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则明确继续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2023年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去年申请过阶段性缓缴政策的企业,受疫情影响仍需要缓缴的,可以再次申请。为及时受理缴存企业缓缴申请,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畅通网上业务办理渠道,各企业可在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申请缓缴,或前往铁路分中心、缴存管理部前台提交缓缴报告。缓缴期间,其单位缴存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
另外,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醒的是,职工家庭适用该政策申请购房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再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仍应留存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