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黄武平 通讯员 杨子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振兴战鼓擂动,湘潭市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成绩斐然。
近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揭晓,湘潭市农业农村局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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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高位推进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经持续多年,市、各县(市)区均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策支撑、加强监督检查,全面部署农村改革、村集体经济发展、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治理等 。《湘潭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从财政、土地政策、金融、帮扶指导、产权改革等方面,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扶持。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对村集体经济收入提升较快的村给予奖励。《湘潭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建农村中小型项目的指导意见》明确,以各级财政性资金为主且投资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工程项目,优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建。
与此同时,湘潭市将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纳入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重点督查内容,不断探索改革发展新路径。
扎实开展改革基础工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包括清产核资、确定成员身份、合理量化股权等,截至目前,全市791个涉改村(社区)清查资产总额为60.05亿元,确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60224人,共发放股权证360507户。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关于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及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通知》,指导县(市)区开展“村社分账”工作,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规范运行的监管。同时采取各县(市)区自查、市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稳步开展“三资”治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集体资产运营阳光化、制度化、规范化。
2022年10月,湘潭市与省农交公司、土流集团开展合作,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最近,雨湖区姜畲镇镇属258亩渔场、湘乡市龙洞镇泉湖村陈赓故居、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水文化广场等资产的股份合作、租赁业务的招投标等,在交易中心平台挂牌开展业务。
抓实改革成果运用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工作完成后,湘潭市提出了“分类施策、四个一批”的工作策略。即,针对各村集体经济情况,帮扶一批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培育一批年收入10万至50万元的村,提升一批年收入50万至100万元的村,打造一批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全面激发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在此策略的指导下,2021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39亿元,比2020年增加4200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36元,较2020年增长10.6%。2022年,全市新增50万至100万元的村7个,新增100万元以上的村6个,超额完成年初定下的目标任务。其中,岳塘区、韶山市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均达到20万元以上。
2022年,湖南省推广100个村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湘潭市有8个村的5种模式入选。其中,“三统一分”发展粮食生产模式,获得省深改委以及省委有关领导的高度好评。此外,雨湖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共同体村发公司新模式,在姜畲镇青亭村和泉塘子村试点成功,两个村共计分红124万元;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建200万元以下财政资金中小型项目模式,有267个村积极申请加入试点行列,效果很好。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