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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余蓉)教学改革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近日,湖南省下发《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将加强和改进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下称“教改项目”)面向全省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教育学校,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单位)、基础教育研究机构、普通高校相关专业院系设立,以实践应用为鲜明导向,主要支持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开展前瞻性、系统性、全局性、创新性研究,重点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等方面,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教改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资助项目(含青年专项)两大类。重点资助项目要求前期具备一定研究基础,在某个领域或学科教学中取得了实践成果;委托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年度重点任务或阶段性重点工作适时发布。一般资助项目要求从微视角、小切口切入,着重于解决某个学科或课程教学的具体问题;青年专项重点支持青年教师围绕教育教学一线开展实践研究。
如何进行申报与立项?《管理办法》指出,重点资助项目立项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选题聚焦基础教育领域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鼓励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参与申报。以高校及教科研机构领衔申报的项目,其团队成员中从事一线教育教学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而一般资助项目立项立足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主持人以一线骨干教师、校(园)长为主,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青年专项主持人须具备一线教学工作经历,主持人及研究团队成员的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专项经费如何管理?《管理办法》要求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按照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模式进行管理。其中,间接费用的比例不超过项目资助经费总额的55%。
为确保项目的推广应用,省教育厅将公布推广项目清单,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组织开展项目应用推广。教改项目推广应用成效显著的相关地区可优先纳入全省基础教育相关改革试点,对应项目可优先列为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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