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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海日报》消息,近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西宁举行。会议决定任命何录春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公开简历显示,何录春出生于1971年4月,湖南安仁人,曾长期在湖南工作,历任郴州市苏仙区区长、苏仙区委书记、衡阳常宁市委书记等职。他任苏仙区区委书记时,利用“视频点名”系统,开展“一对一”现场点名对乡镇(街道)干部在岗情况进行视频督查,并根据督查结果,对违纪人员进行问责。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富有生机活力的作风建设机制,作风建设成效明显。
2014年任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后同时担任统战部部长。2017年1月,他任衡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7年5月任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8年7月,何录春任永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2019年3月任永州市市长。
2019年12月,何录春首次跨省履新,任广西贵港市代市长,后任市长,2021年2月任贵港市委书记,至此番再次跨省履新,升任省部级。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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