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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了解到,2023年市中心城区和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的乡镇集镇规划区全域全时段禁放禁销烟花爆竹,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属非法行为。
2022年,中心城区各级各部门开展以“烟花爆竹批发销售情况摸底排查、违规经营网点取缔、违规存放烟花收缴处置”为主要内容的联合执法行动,共摸排门店2200多家,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253个,没收并销毁烟花爆竹2190件(桶)。2023年,中心城区将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持续推进禁放工作的会议精神,加大普法宣传,强化督查考评和部门协调联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保持打击违规燃放高压态势,营造安全、祥和、清爽的春节气氛。
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属于特殊商品,国家对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各环节都有严格要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提醒,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属非法行为,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市民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报警,发现违法销售行为则可拨打12345举报,政府部门对于举报无证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将有所奖励。
来源:益阳日报
作者:李娜 刘青
编辑:宋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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