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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月11日讯(通讯员 肖俊 熊佐)“感谢检察院的帮助,让我有改过自新的机会,重返校园后我一定好好学习。”1月5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对小瑞(化名)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后,小瑞向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2年1月至2月,小瑞在明知是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出于朋友义气,偶然提供个人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等第三方软件,帮助他人进行跑分洗钱。2022年4月25日,小瑞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22年5月27日,该案移送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发现小瑞系未成年人,随后当即启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程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随后并开展社会调查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小瑞的老家在河南新县农村,其母亲离家出走后便没有音讯,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小瑞一直由奶奶带大。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和监护,小瑞因与社会闲散人员在一起玩耍,从而误入歧途走上涉嫌犯罪的道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附条件不起诉有6个月的考察期,期间要开展跟踪帮教和矫治教育。小瑞的老家在河南新县,千里之外如何确保帮教效果和有效监管?”这成了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可以和当地检察机关沟通,委托其开展跟踪帮教。”为尽最大努力挽救和教育未成年人,承办检察官想到这点后,经过多方努力,联系上了河南新县检察院,请求由新县检察院开展跟踪帮教。经过反复磋商沟通双方检察机关达成一致帮教意见,并确定了帮教的具体内容。2022年7月6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对小瑞依法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六个月考察期内,小瑞接受帮教计划,表现良好,每个月定期进行思想汇报,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累计服务时长达624个小时。尤其是在抗疫期间,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协助社区全员核酸,作出了积极贡献,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为“优秀志愿者”。经过六个月跟踪帮教,小瑞逐步确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最终,芦淞区检察院根据考察情况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关键词: 未成年人